相关问答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们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
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属于在编的正式教师,是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是适用国家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是补休。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聘任教学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讲授课程,聘期为,自200年月至200年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标准为:元人民币/折合课时,每月支付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扣税。 三、乙方任课质量考核由其任课系(部)参照我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分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时间分期中(第10周)、期末(第18周)两个阶段进行,聘任单位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外聘教师,提出改进意见,外聘教师要虚心接受改进意见,及时加以改进。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中规定的教师工作职责,遵守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参加聘任单位的有关教学研究活动,接受教务处组织的教学工作检查,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教学考核和总结工作。 五、乙方如果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多次违反学院的规章纪律,或教学效果较差,不为多数学生认可,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授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教学资料,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教学活动,维持教学秩序。 七、如遇合理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应提前2周通知对方。 八、本合同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系(部)聘用单位负责人代为签署。合同一式二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持有。未经对方认可,合同不得变更或修改。 学校章印乙方(签字) 系(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1、教师受《劳动法》保护,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同时,教师的权利还受《教师法》保护,就你提到的加班问题可以根据《劳动法》以下条款执行: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教师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带新休假,依据《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第(四)款: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之规定。 4、对于校方的违法行为,可以在收集、持有有效证据之时依法进行交涉、谈判,如果校方不妥协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执行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如果暑假加班,学校应另外支付加班费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