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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省城乡规划条例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授权,在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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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的建筑用地,土地性质是村集体的,作为村民,村集体分给你的,符合村规划,邻居许可的前提下,可以随便盖房。理论上可以无偿使用,理论上可以传给代代相传。当然,不满意地理位置,可以和其他村民的宅基地调换。不可出售本村以外的人。
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建设住宅,应经村民委员会同意,无需经规划主管部门许可。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前提是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应当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二是,不得超出原有宅基地四至范围;三是,不得妨碍相邻权利人利益。此处的利益,不仅包括合法的权益,也包括其他的正当利益。例如,如果前面的住户将原来的平房改建为楼房,就会影响到后面邻居的利益
一、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农村户口才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你是城市户口,所以你只能以变卖的方式即把房子卖给没有宅基地的村民间接地行使遗产继承权(当然,村里搬迁后分给你爷爷的房子或房屋补偿你可以继承)。 三、如果你们要“拿老基地换新盖的房子”也只能是以你爷爷的名义来换。 四、总之,你爷爷无权把宅基地给你,你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换取新盖的房子。 追问 我不要宅基地,我只想拿它换房子,据您分析我应该是能分到一套房子的吧,就算不是直接间接也行吧。 还有件事,就是我要结婚了,我妈的户口在老家,我能不能把我媳妇的户口落到我妈的本子上,到时候让我媳妇继承宅基地,这样应该也可以换一套吧。 再不行的话,先以我爷爷的名义把房子换了,等房子盖好了我能不能继承呢? 麻烦您了 追答 我不知道你爷爷是怎么回事,应该还健在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好办多了,你爷爷应该可以分得一套房子。你爷爷把房子拿到手后,如果你们不是农村户口,正如我上面所说的,你们只能把该房卖掉间接地行使继承权。照理说,只要是农村户口,都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如果你或你的媳妇是农村户口,你们可以先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迁回后先寄居在你爷爷那里,等你爷爷百年之后再申请,这时你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申请你爷爷房子地下的那块宅基地作为你们的宅基地,由于此时房子已经是你们的了,而且你们又没宅基地,政府应该会同意你们的请求。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你媳妇能不能迁回去,这就要看你的关系到底有多硬了。从全国范围来看,城镇户口能够转为农村户口的案例真得是太少太少了,不过你也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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