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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当你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这类问题时,那么这个时候可以选择一种理性的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这种情况,这样就...
物业费需要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缴纳,延迟或拒绝缴纳物业费是违约行为,物业有权向业主追讨。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属于违约行为,业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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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不到位不构成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主张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在日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要始终保持较高的法律意识,注重做好各种文字、图片、实物等有效证据的建立和保存。比如,保留好和提供服务有关的各种合同、协议、通知通告、整改通知书、物业管理费催缴函、业主欠费原因说明书,各种工作记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报告单等等,这些在以后的诉讼中都会作为法庭上有力的证据。
在物业报务合同中,业主往往处于劣势,主要原因在于谁也不愿意带头要求物业解决相关问题。所以业主如果认为物业的服务没有到位可以要求物业改正,如实不改正,则业主要搜集证据,然后起诉(鉴于起诉有成本,所以个别业主不愿意带头),如果胜诉,诉讼费由物业承担。但律师费是谁请律师谁承担。但即便是物业服务有问题,也不能拒交物业费,否则物业公司起诉,法院大多支持物业公司诉求,要业主交费,并承担诉讼费。所以拒交物业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办法是多方寻求实再实再不行就只能起诉解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有支付物业费的法定义务,故卫不支付物业费是不行的。但是,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纠纷事件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所有者可以要求减收房地产业务费用,或者要求返还多馀的房地产业务费用。(1)房地产管理企业提供的业务项目和质量与合同约定标准的差距明显……也就是说,房地产公司不是入住后,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所有者收取费用,入住费用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房地产公司必须履行责任向所有者提供符合合合合同定标准的服务。否则,业主可以少交物业费用,当然业主得有相应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不足。在这场纠纷中,根据卫士所说的情况,房地产公司连最基本的卫生管理、门禁管理都没有完成,怀疑报复业委员会的准备组成员,不仅没有普通的房地产服务,还有妨碍业主行使正当权利的嫌疑。因此,卫士有理由减少房地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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