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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归业主共有。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
物业利用小区所得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归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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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利用小区所得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归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应注意收集保存合理成本支出的凭证,并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经营性收入的结算时间及条件。
业主可以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行使下列业主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住宅区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但这部分收入需要扣除合理成本后的剩余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所谓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包括:公共区域广告收入;社区公共区域停车位收入;利用公共设施、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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