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存在用工关系。 在顶替他人上班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提出反对意见,顶替上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存在用工关系。 在顶替他人上班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提出反对意见,顶替上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存在用工关系。 在顶替他人上班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提出反对意见,顶替上班的人所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对顶替上班者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并支付相应的报酬。虽然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此种情况下,顶替上班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如果顶替上班者私自替工并不为公司知晓,发生安全事故时,因其与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代替别人上班受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工伤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代替别人上班受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工伤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