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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双方签订的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平等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脱离合同进行相...
1、从项目管理角度,合理的索赔应得到合理的解决;承包商自提交索赔报告后,业主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对索赔要求作出答复。 2、这个阶段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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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项目索赔管理应以合同为基础,做到有理有据;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加强主动控制,减少项目索赔;注意时效检查、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反时限要求;先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1、首先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对方超期时间过长仍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同时要求赔偿相关的损失。损失的计算可以依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及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计算; 2、对于已完成施工的部分,如果施工单位具备相关的资质,可以按已完成部分进行结算; 3、施工单位对外的欠款是施工单位的行为,与贵公司无关,是施工单位与其他主体《买卖合同》的纠纷,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应当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贵公司依法不承担责任; 4、贵公司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赔偿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不能优先受偿,只能看谁的起诉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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