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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索赔事件,在该事件发生后索赔时效内,承包商必须以正式函件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送达索赔意向书,...
停工索赔要看是谁的原因造成的,是承包人自己造成的是不能索赔的,是业主原因造成的可以索赔,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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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管理,降低理赔风险(1)规划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必须符合实际计划,推进限额设计(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批准的初步设计总体控制技术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减少结算和支付风险。国家计划委员会规定,从1991年开始,由于设计部门错误、项目泄漏、规模扩大、标准提高,工程静态投资超过,设计费用减少3%-20%:(2)招标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设计、监理和施工过程招标,树立全面招标理念,将设计和监理推向市场,监理设计,进一步监督设计质量和进度。防止一边施工一边设计,承包商因工程变更没有获得很多索赔机会。通过制定招标文件和对包工头进行资格审核,将不合适的包工头和项目经理挡在招标门外。(3)合同管理。业主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的内涵,签订内容全面、切实可行的合同,充分考虑工程在未来建设和结算中的各种可能风险,将工程建设管理紧贴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理赔费用结算原则,保证理赔部分利润水平与标价相当。(4)监督管理。明确监理的职责范围,全面监督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质量、工期。严格审查施工中的签证资料,明确责任,对承包商自身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应与签证无关的签证及时验证和签证无法验证的,超过期限的不与签证无关的承包商擅自变更的不与签证无关。2、对包工头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和修改。(1)索赔是否有合同依据,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索赔事项,承包商有索赔权。否则,业主可以拒绝这个索赔。(2)索赔报告中引用的索赔证据是否真实全面,是否具有法律证明效力。(3)理赔事项的发生是否是包工头的责任,属于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的情况,确定责任的比例。(4)理赔事项初发时,包工头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如果包工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业主可以拒绝该损失补偿。(5)理赔是否属于包工头的风险范畴,属于包工头合同风险的内容,如一般天旱或多雨、国内物价上涨等,业主一般不接受这些理赔要求。(6)包工头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为发生理赔事件后的28天内)向业主和工程师发出理赔意向通知。3、认真核定索赔金额。(1)索赔费用的审查主要审查:索赔费计算的范围(只计算业主责任和业主应承担的风险部分);索赔费计价水平(应以合同规定和合同报价为基础,而不是实际损失);停工中的人工和机械不能计算正常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总部管理费和利润要分清计算的条件。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分项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一般采用分项法。(2)索赔工期的审查工期的索赔值不一定是某项工序实际延误的时间。因为直接影响工期的是在重要线路上工作,在重要线路上工程延迟的时间超过自由时差的情况下,也会影响整个工期的承包者的施工组织不当,工作效果不高,设备材料的供给不及时等,不予补偿。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为合同不正确或者其他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整理工程索赔内容很重要。那么建筑工程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1、理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理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14天内回复。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项目索赔管理应以合同为基础,做到有理有据;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加强主动控制,减少项目索赔;注意时效检查、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反时限要求;先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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