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工单位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
用工单位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用工单位在运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 2、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3、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 4、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劳务派遣有三方主体,即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员工。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即你现在的工作单位。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仅是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531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