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聘用童工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使用者使用童工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的有毒物品使用作业场所使用童工时,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重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命令使用者在期限内将童工返回原居住地交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要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使用者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绑架童工,强制童工,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性、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使用未满14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障碍,根据刑法绑架儿童罪,强制劳动罪或其他罪行
非法雇佣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