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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中国《劳动法》雇佣童工法律责任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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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3)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4)用人单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根据《禁止童工使用的规定》,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使用者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月使用童工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3)公司或个人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每人5000元罚款标准处罚的职业中介机构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职业介绍许可证。(4)用人单位未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规定保存用人登记材料,或伪造用人登记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不超过1万元罚款。(5)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雇用童工从事餐饮行业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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