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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关于工伤补发工资申请怎么写的回答:申请人:某某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123456789123456789住址:某某某市某某某...
首先,第一点要注明接收申请人;二、表明劳动者身份;三、写清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收入;第四,不要写根据什么要求发工资为什么不发工资与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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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领导:你好,我是XX部门XX名)于XXX年XX月X日进入贵公司,2010年10月提交加薪申请,2010年11月完成加薪手续。公司批准在2010年12月发放11月的工资时实施加薪。从11月开始涨到XX元。(这里可以把加薪后的薪水内容写上)。但是,财务人员误解了认可的内容,在发放11月份的工资时没有实加薪。故特此申请补回我11月份的加薪金额。望领导批准。谢谢!XXX单位XXXX,XX年XX月XX日。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中常见“职工一次性获得赔偿后不得再向企业主张其他权利”、“协议双方履行后,纠纷了结”或类似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该类条款立场不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未来的麻烦,该类条款主要体现用人方的利益;劳动者相比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不免会受到此该类条款的限制,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时尽量减少乃至排除协议中出现此类条款。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该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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