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录音能作为法庭证据吗: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违法证据的正确含义,即《民事诉讼证据的一些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件事实的依据。对于录音证据,录音证据的所有者采用侵犯他人隐私或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例如录音他人隐私或在工作或地址窃听的录音资料,依然被排除。但是,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70条规定的有其他证据证明,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和与视听资料对照无误的复印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按实际情况,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但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只要符合两点条件就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第一: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的; 第二:不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根据以上规定,偷录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到你朋友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67人已浏览
1,154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7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