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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条件不同,但基本要素有三个①当地常住户口至少落户5年以上②年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标准不能超过当地最低标准以上百分之多少③人均住房面积不能超...
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向住宅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3)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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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时,应向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用于房屋拆迁费用的次证明。
1、拆迁前必须公示拆迁之前,当地政府都应依法向拆迁区域发布正式拆迁公告,主要内容通常为拆迁原因、拆迁期限、拆迁范围,拆迁安置办法等,拆迁公示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广为张贴,让每一户被拆迁人都了解知晓拆迁事项,方便被拆迁者行使自己的权利。另外,也需要对被拆迁人员的安置情况,补偿办理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 2、避免签署空白安置补偿协议书在拆迁过程中,一些拆迁方只是提供一份格式协议,许多地方都是空白,在不填写内容的情况下就试图说服你签字。这时被拆迁人一定要坚持两个原则,“口头上的许诺,一定要在书面上写明”、“合同不能留空白,一定是填满,防止出现事后涂改或不认账”。签字协议须自己留一份,这是自己的权利。
内容:对确定拆迁范围后延长暂停期限的审批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4、户籍的迁入、分户。对象:有关职能部门条件:经拆迁人申请,对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单位,在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暂停办理相关事宜。程序: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就已审批的拆迁项目,确定拆迁范围后,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2、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中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1年。 3、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经批准,确定暂停期限。时限:10个工作日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国务院令第305号) 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5号)责任处室: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动迁办收费标准及批准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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