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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劳动法有规定,但是县官不过现管,你想继续做下去就不要计较,要计较就辞职; 2、你可以去申诉,公司可以给你原先的工资,但是天天给你穿小...
十级工伤,总共可以请求12个月的相关伤残补助。按照本人的应发工资(未作扣减前的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差额部分,你可以要求公司一并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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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劳动法有规定,但是县官不过现管,你想继续做下去就不要计较,要计较就辞职; 2、你可以去申诉,公司可以给你原先的工资,但是天天给你穿小鞋,你做的下去吗; 3、你要计较,可以辞职,然后以公司更换岗位,且工资低于原先工资为由,向公司索取违约金; 4、另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
因为用人单位上报缴费工资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低于应享受标准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规定,工伤保险职工工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费。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由每个职工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工伤职工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因为用人单位瞒报本人工资导致低于应当享有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违法瞒报工资总额承担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要求企业认定为补足差额。
工伤后造成的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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