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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 人民法院应...
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解除,如要解除最好在协议生效前提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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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想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如果员工履行了竞业禁止协议,单位超过三个月没有支付补偿金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
1.一般都是入职时签订。事实上,在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竞业条款协议,而不是在离职时签订。 2.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员工受竞业限制协议约束后,虽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此并不能最大程度上满足员工所应有的经济收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因此,我国法律一方方面允许竞业限制的存在,一方面又鼓励企业主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因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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