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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人在经过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后有权利卖房;如果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的,没有权利卖掉其共有房产,若与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该合同效力...
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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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格出卖房屋的人一般是房屋所有权人。在我国现阶段,房屋出卖人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既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又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出卖人。我国房屋权属登记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一体原则。故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同一人应为房屋产权的常态。第二,拥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但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这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商品房的情形。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来讲,在房屋尚未建成前,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经批准可以预售商品房,因此不需要有房屋产权证书。第三,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出卖人。如在承租的他人土地上建筑房屋,则建房人只拥有房屋所有权而不具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第四,有限产权人。对于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只拥有有限产权。产权比例按当年售房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卖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并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另外,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房屋出卖人拍卖或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那么,房屋共有人是可以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屋权属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第31条规定:“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就明白无误地说明:包括《房屋共有权证》在内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拥有房屋权利的惟一合法规定,是房屋产权登记批准机关——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给房屋权利人的惟一法定凭证,显然受国家法律保护。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1、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父母的名字,那么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父母。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父母为房屋共有人。2、买卖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3、析产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鉴于你的情况,建议选择第1种方式。
共有房产是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人共同所有的房产,这些所有人称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共有房产”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确的份额,他们应各自按自己所有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人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如配偶之间对房产的共有,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一般均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产,必须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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