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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第二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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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二条的规定,如果卖方没有取得商社的预售许可证,即与买方签订商社的预售合同,该合同应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社的预售许可证,可以认定有效。律师建议:签订商社预售合同时,应验证项目施工进度,开发人员是否有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如下: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有房屋销售合同前签订的文件,是双方房屋交易相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应在约定期限内与买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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