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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且有劳动局的公证盖章,这样的才生效,如须修改时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以附页的形式签署再到劳动局公证盖章才有效.也就是说...
作出如下解答: 如果老合同未到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继续履行,同时也不得强迫劳动者签订其他新合同。你也可以拒绝签署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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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改制时签了双向选择,但因为你一直在单位上班,就视为个人与单位以实际行为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至于你想办理失业,是否你想辞职?如果主动辞职属于劳动者意愿离开工作岗位,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首先看你所在单位有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其次看你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单就你的表述来看,个人认为单位辞退你的理由在法律上不成立,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双倍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在2010年9月4日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2010年9月5日至2011年1月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6-02-15劳办发[1996]33号)第四条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的规定,你的劳动合同改签后,改签前的工作时间将作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且被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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