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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者。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作人员,...
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者。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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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以说您单位的说法是不合理的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时工龄一年付一年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因为不是工伤,医疗补助不是法定必须付的,如果企业为他购买了医疗保险,可以走医疗保险。以后用工时吸取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就行,也没必要太谨小慎微,毕竟这样的事再碰到的概率极低!
员工医疗期满,是可以回单位进行工作的。那么员工应该按时到单位进行上班,就算单位未安排员工工作,那么员工也需要到单位上班。如果单位要求员工回家,那么需要单位开具书面的证明,证明单位不安排工作才回家的,避免单位以员工旷工处理。在未按照工作期间,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否则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员工工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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