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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给你换了不能胜任的工作,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司以你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否则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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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确实无法胜任的,应当对其进行培训,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具体看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公司认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应当说明该岗位的胜任条件以及不能胜任的理由,不能随便调岗以及降薪。并且,即使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合法,应当提前30天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3、工作服费用的承担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你看当时公司有没有给你进行过培训,还有他有没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公司有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款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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