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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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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二。、“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 2、假若被辞退,则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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