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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军人伤残补助金标准 从2009年10月1日起,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一万三千八百八十元,因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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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一级因战28690因公27780因病26870二级因战25960因公24600因病23680三级因战22770因公21410因病20040四级因战18670因公16850因病15490五级因战14580因公12750因病11840六级因战11390因公10780因病9110七级因战8660因公7740八级因战5470因公5010九级因战4550因公3640十级因战3190因公2730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为大家提供的八级伤残军人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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