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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使用童工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使用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处罚的有毒物品使用作业场所使用童工时,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劳动...
【法律意见】雇佣童工(16周岁以下),招用单位应按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罚。【法律依据】《未成年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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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的处理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公司非法雇佣童工会受到下列处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公司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其他。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对雇佣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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