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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员工补偿情况如下: 1.公司被收购,不影响你们劳动合同的履行。(正常进行合同,无补偿)。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 2.原公司...
外资收购企业后,原企业员工年限与新成立企业合并连续计算的,原企业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相反,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员工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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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购双方谈判和确定并购意向。雇佣中介进行职务调查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国内公司股东进行初步谈判,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果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和意向协议,制定双方合作程序、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2、签订保密协议,外国雇佣国内律师代表国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状况、债权债务、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职务调查的必要时也可以雇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内公司。3、尽职调查结束后,根据事实情况律师发行法律职务调查报告书,提示相关法律风险的审计机构发行财务职务调查报告书,提示相关财务风险。4、综合评价风险,决定合并的,聘请评价机构评价转让的股票价值和出售资产,以评价结果为决定交易价格的依据。二、并购双方协商确定外资并购合同文本1、针对并购特征和关注问题,律师制定并购合同草案,为国内公司股东提供充分讨论,修改并完善每次谈判发生的合同。2、结合谈判流程,最终确定外资并购合同。三.完成外资并购审批1、审批机关的确定2、应报送资料的完善。
公司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新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
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模式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模式: 1、购买境内企业股权,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从而达到收购境内企业的目的。 这种方式不涉及太多技术性创新,协议收购中对于国有股的定价可能将成为中外双方谈判的焦点。根据现行规定和惯例,国有股定价不得低于净资产值,而根据国际通行的一些价值评估标准,在外资收购方看来,很多国有资产价值可能远低于其账面净资产甚至可能是负值。这将成为外资收购非流通股的主要障碍。同时,由于收购方支付的对价无法留在目标公司内,收购方还需另注入资源实现自己的重组计划,这也可能进一步形成对外商直接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制约。 2、认购境内企业增资 境内企业向特定的外国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可以对应为境内企业股权的金融工具,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实物资产、股权或其他双方认定的资产进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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