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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尽可能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理性消费。附: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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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之前,我们都要对购房的政策有所了解才好去,而每个地区购房的政策又是不太一样的,那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购房政策:(一)2016年12月21日晚,武汉市住房限购范围除七个中心,武汉东湖新技术、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新增、、的部分区域,2016年12月22日执行。新政规定非武汉市居民在武汉限购区域购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的社会保险或者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二)居住类项目竞买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60%。地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的溢价部分,竞得人必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批、分次销售。(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明码标价、哄抬房价、无证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五)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六)加大住房有效供给。(七)加强舆论引导。
在买房之前,我们都要对购房的政策有所了解才好去,而每个地区购房的政策又是不太一样的,那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购房政策:(一)2016年12月21日晚,武汉市住房限购范围除七个中心,武汉东湖新技术、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新增、、的部分区域,2016年12月22日执行。新政规定非武汉市居民在武汉限购区域购房,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武汉缴纳的社会保险或者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二)居住类项目竞买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60%。地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的溢价部分,竞得人必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批、分次销售。(四)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明码标价、哄抬房价、无证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五)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六)加大住房有效供给。(七)加强舆论引导。
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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