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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购房政策

2021-03-25 3,223人已浏览
  • 罗丹律师

    罗丹律师高级合伙人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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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若购房者是不持有武汉市户籍的外地人,需要在武汉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才拥有购房资格,并且只能在限购区域最多购买一套房,购买该套房时,首付至少需要支付房价的30%。武汉市的限购区域是汉阳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昌区、江岸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江汉区、硚口区、洪山区和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法律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4]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意见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发展壮大房地产业:1、充分认识房地产业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柱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对改善人居环境,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拓展社会就业渠道,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收入的增加,我市房地产市场需求仍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空间。当前,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力度,这对我市房地产业而言,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把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抓,要坚持用市场的手段、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实现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明确房地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为目的,以实现住房市场化为导向,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调控和监管为手段,使房地产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力争使房地产开发投资达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的30%,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6%,住房商品化率达到90%以上,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初步建立起完善的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运行体制、适应市情的住房保障制度和适应不同层次需要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我市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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