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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改名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必须是承住独有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员工,对购买的面积有一定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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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根据规定武汉房改房出售政策标准如下: 一、房改房购买条件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说明: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尽可能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理性消费。附:市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房价保持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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