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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一月以后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将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天数为21.75天。公司显然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在08年2月1日前必需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如不签定将会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我如劳动关系在2月1号前还没有跟单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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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肯定不合法,对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由于劳动合同法仅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之后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具体赔偿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从年初到现在的五个月的工资,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单位应向你支付半个月的工龄经济补偿金。
新劳动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单位:1。双倍工资的处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2、确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如果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者没有违法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对于劳动者: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后维权就很难证明劳动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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