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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劳动者与参加了社会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之间因退休手续办理而发生的纠纷。因退休手续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是该单...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档案手续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档案具有历史性,不可复制。劳动者档案通常由用人单位保管,在档案丢失或毁损后,劳动者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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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根据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到,公积金争议并没有明确列为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1、不属于,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2、由此,很多人包括一些法院认为交纳社保费的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而收缴单位是社会保险机构,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费,违背的是行政管理法规,应由社会保险机构行使行政权力追缴。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争议不是劳动争议,法院无权干涉行政权,因而法院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案件不应受理。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档案手续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档案具有历史性,不可复制。劳动者档案通常由用人单位保管,在档案丢失或毁损后,劳动者也不知道原档案中都有哪些内容,无法完成举证责任。即便劳动者能够举证,用人单位也无法补办以前的档案,而且,人民法院即便判决了也难以执行。因此,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档案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如果用人单位劳动档案管理中存在过错,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存在赔偿损失的风险。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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