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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共同财产中有银行贷款未偿还完毕的房屋需要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案。一方取得房屋将房屋折价款...
婚后盖房一般应认定为,在离婚时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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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共同财产中有银行贷款未偿还完毕的房屋需要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案。一方取得房屋将房屋折价款支付给对方,在房屋符合过户交易条件时,双方相互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双方可以共同将房屋进行出售,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后,双方分割房屋出售款。如果双方对房屋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院,同时对财产进行分割,由对共同房屋进行判决,判决后也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处理,双方分割房屋拍卖款项。
如果是,那对于离婚后房子的处理,怎么协商都可以,法律不干涉。但如果是双方到诉讼的,对于有贷款的房子问题,要分几种情况,如果是房产没有取得房产证,而且开庭的时候双方没法协商,那么法院暂不处理,等取得房本以后再另行解决。如果已经有了,自行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通常会判决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补偿款的计算方式,是根据离婚时的房屋市场价,扣除还没有还的房屋贷款余额,把余额部分,也就是净值,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款。离婚后的,由取得房屋一方自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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