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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会、柜台出租者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商场出租柜台收取的租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不需要交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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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租赁柜台经营活动是指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出租方),将自有或者自用的部分商业柜台及相关的营业场地和设施交由其他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生产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承租方)从事经营活动,并收取一定租金或者报酬的行为。”季某将自己的店铺划分出一半出租给师某开美发店并从中牟利,季某是“柜台的出租者”,应当遵守《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8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二)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的规定。 季某出租一半店铺给师某,租赁期限只有1年,他明知师某打出的“办贵宾卡可在18个月内使用”的广告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却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也未加制止或向消费者提醒,季某未尽到其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和《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10条“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以向出租方要求赔偿”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季某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上一般很难将责任归结到房东身上,房客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在法律上难以找到依据。但是,如果租客能证明是因为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而使小偷轻易进入,则房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王竹青提醒,如果在承租房屋前发现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房东提出安装防盗窗等要求,租赁合同中对此也可进行约定。房东应当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正常使用,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屋内财物损失由房客承担,房屋损失由房东承担,租客让房东重新换锁是可以的。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什么: 1、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房屋。 2、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维修房屋。 3、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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