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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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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的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所以,你可以根据情况,便于追偿的原则,可以向销售者或者举办者要求赔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信收悉。来信中反映的问题是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患者在你店里接受服务过程中出现身体异常反应,你们应该尽到合理安全注意义务,当其身体出现异常时,及时给予照顾,以防止其在店内发生意外。故其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损害结果与你们没有尽到合理安全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你们应承担未尽到合理安全注意义务部分的责任,并给予部分赔偿。当然患者作为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的发生也有注意义务。故可以双方就此事件发生的结果进行协商处理。至于是否承担营养费问题,要看医生是否有此病案说明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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