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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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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第 一、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 二、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第 三、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 四、提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诉讼,这是主要途径,成功率较高。
1、如果员工确实患病,可以长期请病假,但需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若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由此可见,劳动者获得最低工资的条件:一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二是提供了正常劳动,履行了劳动义务。 患病住院,显然是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工资,是合法也是合理的。 病假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但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发放工资报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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