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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除名,是否与应当结算工资关系

2022-02-08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除名,也与应当结算工资的。除名是因为员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用人单位在员工被除名时应当依法给予结清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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