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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有哪些法律依据

2022-01-23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出卖人虽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收取了买方定金,但是在起诉前卖方如果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则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有效。据此规定,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在诉讼前卖方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根据案情,卖方向买方收取定金2万元后,卖方过了几天就已经办理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属于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有效,既然有效,那么卖方当然有权利不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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