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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
用人单位单独与职工签订试用期合同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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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实际履行时间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据此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能要求劳动者在过了试用期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所以公司不能单独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是要先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合法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合同。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依据第40条第3项(即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依据第41条的规定(即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和第40条规定的2种情形共8种情形之一,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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