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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用人单位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条款是合法的。如果不属于此类情形,该约定于法无据。你只要按规定辞职,不用支付违约金。...
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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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在这之后《劳动合同法》实施除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不允许约定员工违约责任。你的合同是1月1日以前签订的,现在还是有效的,也就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金有可能过高,这要看你的工资情况。 sh lianzhi31于 2008-4-2208:53 PM编辑[/i]]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以下情况,才有违约金。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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