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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后,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驻济省直事业单位改企的,养老保险工作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驻济省直事业单位改企的,养老保险工作由...
向原单位咨询,应该不会有报销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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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按政府机关要求,外聘人员必须与事业单位脱钩,一般事业单位考虑给予外聘人员一定的补偿费。这意味着你们已正式离开该事业单位,就此向你们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是天经地义的,是事业单位的义务,也是你们的权利。 你们的工资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规定为准。 希望解决您的问题。
我曾经办理过公用事业单位改制(革)的员工身份转换的案件。根据我当时办理的案件情况,我认为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程序一般包括几个阶段: 1、国务院或主管部门关于某个具体行业的改制意见,如建设系统、公用事业系统。 2、各地区政府对相关行业或单位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 3、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单位改制与身份转换。其中公开公平是程序中的应用之义,如改制(革)方案公开、听取职工意见等。 改制与改革在法律程序上有所不同,改制在我们的许多法院是不可诉的。
既要因事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既要切实维护好职工利益,又要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既要统筹兼顾、认真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又要稳步推进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转让,应该参照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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