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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遭受无理由解雇后的救济措施

2024-11-29
一、员工如何维权 当员工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证明自己被辞退的事实,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等物件,或银行账户的工资打款记录等。 2. 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尽量寻求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3.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4.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5.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6. 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向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二、相关法律知识 1.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2.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无故辞退,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3. 劳动者应提高对劳动合同的重视,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学会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n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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