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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一、基本工资包括哪些? 企业为了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员工在组织中可以定期拿到、数额固定的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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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要与单位进行协商确定。详见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工伤职工辞职没有工龄补偿,工伤辞职待遇为:工伤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按照地区平均工资)。
合同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当事人离职的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发放,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足一月的按照出勤天数累加日工资的方法计算所得。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日工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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