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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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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动产的交付是需要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在房屋登记的有关机关处,卖家是房屋的所有人,则房子是卖家所有。正如你所说的,在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卖家是无权处分此房产的。如果房屋并非卖家所有,而他卖给了你,你又是明知这种情况的,则可能发生房屋所有人向你追回房屋的情况。公证解决的,只是你和卖家双方存在签订买卖合同的事实,并不能保障你们的买卖合同有效。签订合同后可以毁约,但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出卖人不是产权人而冒充产权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这个时候要看出卖人是以谁的名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1.如果出卖人以产权人的名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没有得到产权人的授权或没有得到产权人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对产权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买受人不能依据该合同取得房屋产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2.如果出卖人以自己名义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最终导致房屋产权不能转移或者合同不能履行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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