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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中遭受意外伤害的员工,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

2024-12-06
关于工伤赔付的具体细节如下所示: 1. 医药费用补偿额的计算方法:该金额等于医疗诊断和治疗所需的相关金额、药物使用所涉及的总金额以及在医院期间需支付的服务费用之和。计算需要参考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赔偿额的核算规则为:参考因公出差时的伙食补助标准。 3. 交通及住宿费用补偿额的计算方式为:将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伙食费用三者相加即可。 4. 辅助器具费用补偿额的计算公式为:将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乘以器具的数量。 5. 护理费用补偿额的计算方法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准。 6. 伤残补助金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为:用个人工资乘以24(一级伤残)或者22(二级伤残),直至6(十级伤残)为止。 7. 伤残津贴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为:用个人工资(元、月)乘以90%(一级)85%(二级)到75%(四级)。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9. 丧葬补助金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为: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乘以6。 10.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为:用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乘以40%(配偶)30%(其他亲属)(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 1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额的计算方式为: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48到60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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