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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人群在遭受工伤时如何获得赔偿?

2024-11-20
在六十岁以上的雇员遭受工伤事故时,赔偿方案将因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详细解释:若该雇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将不再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无法依据工伤事件获得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造成残疾程度,员工还可以要求支付辅助器械费用及伤残赔偿金;若是不幸致死,员工可以申请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便超过六十岁,员工仍然有机会争取到工伤赔偿。这些情况包括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尚未领取养老金,但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员工,以及用人单位已按照项目参保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员工。 对于那些被非法转包的农民工来说,无论是否超过退休年龄,他们都有权主张工伤赔偿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将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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