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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劳动合同书,在司法实践中,你的权益存在很大风险。因此,你产生辞职冲动的时候,请你冷静思考,看看时候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资料。如果能...
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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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职后你可以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这个是基于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所需证据有很多方式,比如你们公司的打卡记录,工资条,员工服装领取押金条等等,这些东西类似的都可以,只要能证明,你曾经在公司工作过。最好是文字性的,有领导签名的和你有关的东西都可以。 3、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这个过程基本需要3到6个月,具体还要看你这个案件的难易及你所提供的证据; 4、律师的收费通常是按照涉案标的的比例收取的,双方可以协商。 其他事项可来电,以便详细解答。
可以到劳动部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适当补偿。 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职工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编辑本段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编辑本段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公司有多处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1、对于劳动合同文本是作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公司不向你交付劳动合同文本,你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其改正;如果公司篡改合同内容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拖欠工资、未交社保你已向劳动局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但逾期不支付的,可向劳动局反映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3、公司拖欠工资、未交社保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除应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外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能得以解决,建议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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