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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孕妇职工有法律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如果孕妇职工没有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开除孕妇怎么赔偿:根据第42条规定,在孕妇没有严重违纪的情况下,将其开除,此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孕妇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每一年支付两个月,不满半年支付一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的,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者签字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缺勤是严重违纪行为,劳动者发生缺勤行为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对怀孕女职工进行了很多特殊保护,包括解除上的限制,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状况不在特殊保护范围内,任何状态下的职工都可以解除严重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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