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在考核期内企业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主要负责人变动等情况的,国资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根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基本指标考核得分低于基本分或考核最终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按照下列程序签订:(一)报送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考核期初,企业负责人按照国资委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送国资委。(二)核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国资委根据“同一行业、同一尺度”原则,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企业所处行业发展周期及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等,对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予以确定。(三)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同企业负责人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在综合考虑中央企业负责人整体薪酬水平和考核对象薪酬水平的基础上,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给予企业负责人相应的任期激励,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国资委根据需要,可以在任期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之外增设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确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815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