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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不清晰,导致合同效力出现问题引发房产纠纷; 2、交易时间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国家政策变化产生新的税费; 3、手...
1.卖方未按约交房。 2.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3.买卖交易无效。由于房产市场法律环境的复杂性,我国目前存在不同性质的诸如小产权房、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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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1、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真实的,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基于重大误解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实际上进行交易的是两部分的,一是指房屋,另一部分是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现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村民之间流转,如果将农村房屋出卖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势必导致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转让,这是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因此,你作为城市居民按照规定是不能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的,建议你谨慎考虑相关交易。
1.卖方未按约交房。 2.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3.买卖交易无效。由于房产市场法律环境的复杂性,我国目前存在不同性质的诸如小产权房、宅基地自建房、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法律不允许交易或者交易受到限制的二手房。 4.卖方配偶声称不知情。 5.卖方不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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