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月薪4500元扣除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后下余工资月4005元。 2、应发工资4500元,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4500×11%(养老保险8...
月薪4500元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剩余约3825元。(养老金扣8%,公积金一般5%,医疗保险2%)1、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应当以实际工资收入作为计算的基准,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来计算。凡是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都算入实际工资。只要能够证明实际工资,劳动者在计算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时,就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底薪”、“基本工资”等的限制,取得合理的赔偿。因此,如果您们发觉公司少支付了加班工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其补足,并支付赔偿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上半年度是指受工伤前劳动者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52人已浏览
2,201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6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