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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医疗保险; 1、符合门诊大病病种和病情标准; 3、原则上已经过住院治疗,且该病种年所需医疗费达到本人拟选定医院医保起付标...
医保只能在本地享受,不能在未经本地医保中心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到外地进行医疗,如果该人没有向西安市医保中心申请过异地医疗,那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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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1.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青岛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50%; 2.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 3.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 4.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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