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认定为工伤十级的,可享受的工伤待遇有:1、实际发生的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按用人单位出差伙食标准70%计算;3...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外来人员) 上海市对外来从业人员和对本市从业人员在保险待遇方面是有所区别的,一是本地人员的工伤保险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做出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立即报警,警察认定责任,按责任赔偿。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应当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同时携带下列材料一并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1、外来从业人员的名单; 2、外来从业人员的个人证件照2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3、对没有办理过综合保险登记手续的单位,还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6人已浏览
886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